其實也沒怎樣
只是很想對著某些人大叫
 (翻桌 拳打腳踢都來一下..(如果可以的話)) 


老娘已經講的很明了
你是聽不懂人話嗎?
再騷擾我 我就叫警察....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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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是那種可以享受別人對我的愛慕 追求   但是又不用付出
(換句話說 就是花蝴蝶啦.......)
那該有多好
至少我不會覺得這是騷擾
至少我會覺得我很有身價
至少不會自己付出的那麼多 而不知道換來的是什麼

只是 這都是說說
我一點都不覺得被不欣賞的人喜歡是一種幸福
那是一種......
悲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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